首先,我代表寿副部长和局党组对天津地调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地祝贺,对各位院长、站长和总工到来表示衷心地感谢。
1999年4月12日,在国办发37号文件的当天,中编办就批准了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三定”方案,说明中央对于公益性和商业性两块工作有着统一的考虑,两方面都要推进,缺一不可。37号文件明确规定,队伍划归地方管理后,各省、区、市都要成立一支精干的队伍,承担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从此开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离运行的新的工作体制。为了把这个工作做实,国土资源部颁发了181号文,将地科院的六个大区所、广州海洋局、航遥中心等单位划归地调局。这样一来,地调局共有10个单位。地调局成立后,下大力气对六大区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从野外一线抽调近百名大队副总以上业务骨干成立项目办,加强大区所技术力量。地调局健全完善后,又花大力气研究了27个单位结构调整问题,经部批准,将六大区所定位为大区综合调查研究中心、大区项目管理中心和大区信息服务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天津地调中心正式成立,这标志着“野战军”建设又向前迈了重要一步。借此机会,我谈几点想法:
第一,希望大区中心牢牢把握建设方向。大区中心怎样履行职责,关键看业务建设,无论是综合研究还是项目管理和服务,都必须瞄准业务这个方向,而不是逐渐使自己变成一个行政部门。大区中心是专业部门,基本职责是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环境保证,发挥地质工作的基础性作用,繁荣地质科学,繁荣地质事业。希望天津地调中心抓住这个方向不动摇,狠抓业务建设,要对大区的地质背景条件、基本地质问题、地调工作的基本特点、规律、工作程度和技术规范要求有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各地调院、总站也存在这个问题。我个人有个体会,地勘局走入社会,融入地方经济后,经营性人才越来越多,专业技术发展却越来越受到限制。现在收缩一支队伍专门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我们要大兴业务钻研之风,要把过去的优良传统和经验继承下来,经常开展经验交流会、勘探形势分析会或某项工作的商讨会。如地震部门仍有震情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石油部门有勘探分析会,每年开四十天,一个一个油田去分析,这些优良传统是我们钻研业务行之有效的方法,绝不能丢掉。长期以来,我们不是为强而战,为国家而战,而是为生存而战,陷入恶性循环。现在成立大区中心不是增加一个“婆婆”,而是提供一个交流的舞台,活动的载体。所以,大区中心应该在为省级地调队伍提供帮助、指导、服务上狠下功夫。大区中心有利于省级队伍建设,有利于大调查开展,有利于出大成果,因此应该利用好大区中心。大区中心应该及时组织类似于现场交流会、现场新技术方法推广会、数字化建设、重大地质现象现场研讨会等活动,使大家想业务,钻研业务,并使业务紧密服务于国家需求,使我们地质队伍不断滚动、发展、壮大。经过四年建设,六大区所建设取得显着成效,六大区所建为六大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事业的一件大事。希望天津地调中心领导班子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希望局机关同志、省级队伍同志都尽力维护今天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第二,成果问题。我们做的基础性工作不敢把成果拿出来,应用性工作又直接把成果拿去开发利用,这样一来,社会上就感觉不到我们的存在。国土资源大调查开展五年,地质调查国家每年投入8.6个亿,共40亿。40亿元的成果应该怎样来交?我们有些专项做得很好,比如广州海洋局,花1.2个亿造条船,很容易就做到了,而大调查经费却常常不能及时到位。这固然与经费渠道有关系,但我们的工作给人感觉太零散、让人看不出基础性体现在哪里,也是重要原因。怎样使成果体现在国家层面,这是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今年年初工作会上,寿副部长指出“成果是我们的生命线”。要想拿项目,拿更多项目,怎么办?靠成果来拿。计划经济时,经费按一定比例的人头费下发,额度在省里,项目由省里来报,部里平衡一下即可。大调查开展以后,很多人仍然停留在老习惯中。我们要树立两个目标:到财政部拿钱,到省里去拿钱。到财政部拿钱靠服务国家需求,到省里拿钱靠服务地方需求,要做好两者的结合。为了出大成果、好成果,局对项目管理办法做了调整,将项目设置为工作项目和计划项目,计划项目对工作项目进行管理,工作项目对计划项目负责。现在计划项目多在直属单位,所以省级队伍就误解局偏袒直属单位,这种误解一定要消除。形成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的目的在于,一旦国家要开展某个项目,可以不受行政区域限制。比如说华北地下水资源评价,不是某个省的事情。把这个项目交给某个单位,你是实施单位,其它是参加单位。实施单位召集参加单位,大家一起制定出统一的思路和技术要求后分头行动,然后再聚拢起来进行成果集成和综合,完成总报告。个人署名时按照贡献大小,获奖时也按贡献大小来体现。大家都以主人翁精神参加项目。进行省级队伍建设就是为了解决刚性队伍与弹性项目之间的矛盾,省级公益性队伍进入省级财政预算,大调查任务少时,仍然有地方经费保证,这就与过去生存难以为继不同。有基本保证是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前提。希望大家妥善处理好大区中心与省级队伍间的关系,紧密联系,共担责任。
第三,省级公益性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依据37号文件精神,全国30个省(区、市)成立了地调院,使公益性地质工作有了基本队伍框架,但与建实建强还有一定差距。在37号文的基础上,358号文又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内容更丰富和完备。院长、站长要抓住机会,利用一切条件乘势而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各省要收缩一支精干队伍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目前要求与标准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预算,局希望做到两步。第一步是在属地化的地勘经费基础上,划出一部分作为人头经费,并且不能低于局平均标准。第二步是向地方财政争取一部分,达到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标准的水平。迈出两步最好,但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要实现第二步有一定难度。
对“一年做实,三年做强”应该有明确要求,要有约束条件。为什么把大调查项目给省级地勘单位做,就是因为你的建设符合大调查要求,符合“野战军”需要,不是用国家的钱去打水漂儿。各地调院、总站同志如果对“一年做实,三年做强”有书面设想,可以直接上报局,讨论中如有设想也可整理后上报。
76号文、358号文、406号文以及部对结构调整方案的批复,这几个文件串起来,构成了“野战军”建设的基本要求。尽管现在实施中尚有不尽人意之处,但我们必须坚定目标,咬紧牙关努力。从朱镕基同志提出建设地质“野战军”设想到现在已经十年了,我们的目标和方向不能再动摇了,否则我们无法向历史交代。温家宝总理有明确指示,目标不能动摇,步伐必须加快。我们要携起手来,为尽早建成一支人员精干、装备精良的“野战军”队伍而共同努力。
祝愿天津地调中心不断完善,祝愿各地调院、总站发展壮大,让我们一起为中国地质事业发展贡献力量。